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教育教学研究 - 正文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

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校教〔2016〕2号

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管理,更好地落实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促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决定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任: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

任:教务处处长

常务委员:教务处副处长

   员:各学院教学院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该工作委员会是学校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校本科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及教学管理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策进行研究、论证、监督和8H143H143H143H143H143H143H实施。为学校本科教学的可持续发展做好规划,进一步促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主要职责:

1.学习研究国家、省厅有关本科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

2.协助学校完成本科教学的发展与规划,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基地建设、教师发展等。

3.审议学校本科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中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全校本科教学工作。

5.参加本科教学例会,传达会议内容,参与相关教学专题讨论。

6.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本科教学的其它工作。

三、委员基本职责

各委员作为学院本科教学的主要负责人,同时也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本科教育为基础,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有效管理本科教学过程,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确保本科教学有序进行。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本学院本科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计划。提出本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方案。

2.按照学校制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研究本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组织修订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

3.组织实施本科生培养计划,落实教学任务、进度,协助教务处编排本学院专业课程表。负责组织好日常教学运行的管理与停、调课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4.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组织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对教师录用、晋级、奖惩等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5.组织教师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并进行检查和监控。组织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6.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核心课程改革。负责学院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及成果奖的组织申报、初评、推荐等工作。

7.组织专业课课程考试,负责组织试卷(包括补考、缓考、重修等)的评阅与管理。

8.负责本学院本科学生管理、学籍处理申报与学生档案工作。组织审核、上报毕业生相关数据。

9.组织制订、修订实验、实习计划和大纲,审定实验、实习内容。合理选定和建立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实习,管理使用学生实习经费。

10.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负责优秀(特优)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与推荐工作。

11.组织学院日常本科教学检查和考试检查工作,负责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加强教风、考风、学风建设。

12.组织学院本科教学相关数据整理、填报和统计工作。

13.组织教师建立教学档案,负责教学档案的日常检查。依据学校本科教学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学院本科教学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4.每学期听课须达32学时,计32学时的授课工作量酬金。

15.完成委员会有关本科教学的其它工作。

                                                                                                                                        20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