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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1年度特优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年10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1年度特优毕业设计(论文)申报工作于10月11日开始,截止时间11月11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好特优毕业设计(论文)的申报工作。

    一、评选程序

    1、学院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根据指标数额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在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中初评,初评时将参考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检查结果。

    3、将校内初评出的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盲审,按照校外专家与校内专家评审的符合度最终选出10篇作为我校2011年度特优毕业设计(论文),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参选条件

    1、原则上经预申报程序,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

    2、指导教师在近一年内曾给本科生上课。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提交数达到规定要求数的85%。

    5、突出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设计(论文)内容与科研或生产实际紧密相联。

    6、体现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能力。

    7、有创新点,毕业设计(论文)结合国内外较新研究动态。

    8、毕业设计(论文)结构合理,文字通顺,图形规范,错误率低。

    9、背景资料充分,相关材料齐备。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原文和可反映出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的相关材料,如:实验录像、工作记录、实验进展中的照片、现场照片等。

    请各学院将以上材料于2011年11月11日前报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主楼603室)。


    附件:2011届毕业生申报特优毕业设计(论文)数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