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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年12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及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的规定,2018届毕业生即将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学院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各系负责人、学院教科办主任组成。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上,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二、 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可以针对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更应该注重结合工程实践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达到以下要求:

1.各学院设定设计(论文)选题工科类专业依托工程实践的选题不得少于70%,其它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性制定选题类型的具体比例。

2.选题所涉及知识点应在所学专业领域内,可有所突破;选题的深度和广度应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选题的工作量应适中。

3.选题应注重更新,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论文题目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需要多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要求每个学生均参加总体设计,并明确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大题目下加副标题以示区别。

4.学院负责选题的审核工作。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各学院要统筹考虑、安排好教学工作,将最强的师资力量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中去。

 

2.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都须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要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要求。

 

3.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本学期内学生应开始资料的收集及文献综述工作,各学院应向学生布置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