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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06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做好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二),并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新专业设置办法》及学校现有专业结构情况,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增专业设置

申报新专业请参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增设指南(2018-2020年)》(附件三)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原则上,《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限制增设专业目录(2018-2020年)》中的专业不得申报。

二、新专业申报要求

1.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和学科特色,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优先支持省内急需专业,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优先支持专业优化调整中的整合专业。

2.新专业应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和基础做支撑。有校内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且专任教师最后学历应与所申报专业相近。并应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资料室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三、新专业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一份(附件四)。

2)拟申报新增专业必须提交校企合作协议。

3)学院现有专业校外实习基地近三年学生实习情况。

4)专业培养方案一份,必须按照学校2016修订版培养计划制定要求,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学生能力达成矩阵等。

5)需对人才需求做出科学预测,提交预测报告一份。

2.教务处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论证。

3.有意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依据自身条件,认真准备材料。以上材料请于723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378552456@qq.com

附件:

一、《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三、《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增设指南(2018-2020年)》

四、《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