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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高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办〔2020〕9 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办〔2020〕12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就相关实习工作如下安排:

  1.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对高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安排和学校对教学管理工作的要求学校已于2020年1月27日通知各学院做好开学初实习实践相关预案,及时调整实习计划。实习实践活动(包括软件学院第四年基地实习和部分学院的分散实习)不得早于学校通知的开学日期。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任何实习。

  2. 学院要建立各专业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的联防联控机制,保证能与相关人员及时取得联系;建立实习管理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学生实习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及学生身体健康状态;开学后做好学生预防教育、安全防护教育和心理疏导、妥善协调解决学生生活安排等问题;安排专人与学生建立每日联络机制,每日上报状态数据。

  3.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要求,各学院需进行全面摸排工作,掌握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情况

    1)如有已安排分散实习目前尚未到岗的学生,学院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暂时取消学生的实习,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相关专业调整实习安排,制定可替代实习方案。

    2)如有目前已到实习岗位的学生,要按照一级响应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要求。学院要加大管理力度,及时与实习单位、学生和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预防教育、安全防护教育和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