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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教学周期的运行;

2.主讲教师(含负责人)为我校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全职专任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3.同一门课程只能申报一类一流本科课程(不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不能重复申报。已获校级及以上立项和认定的一流本科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4.同一门课程可同时申报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2023年度校级一流课程申报通知要求及附件》(附件1)和《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通知要求及附件》(附件2)。

二、立项数量和类别

1.一流本科课程

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100门左右,课程类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五种类型。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50门左右。

三、申报指标

1.一流本科课程

优先支持获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组织课程申报;聚焦专业核心课程优先申报;鼓励彰显专业特色学校特色引领“四新”专业的课程申报;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全英课程申报。

各学院推荐申报校级“一流课程”名额不超过本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的6%(以最新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准,限额下取整)。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各学院推荐申报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名额不超过本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的4%(以最新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准,限额下取整)。

四、立项建设程序

立项建设程序分为学院择优推荐、学校评选立项、建设与验收三个环节。

1.学院推荐。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发挥好教学主阵地作用,根据专业特色和办学条件,统筹兼顾,建好、建强有基础、有特色的课程,扶持、完善基础薄弱的课程。结合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工作,做好课程建设规划,制定遴选办法,组织申报与评审,择优推荐,推荐结果进行院内公示,并将排序后的推荐课程上报本科生院。

2.学校立项。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通过审核与评议的课程报学校批准,公布立项建设名单。

四、申报材料提交

1.在线填报:学院推荐课程需完成系统申报: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网址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网址:tyut.fanya.chaoxing.com。

各类课程申报请按照课程申报指南(附件3)及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5日期间完成在线提交。

2.材料提交

各学院须于2023年10月7日18:00前报送电子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存储于一个U盘中。《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为1个文档)、《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均须提供Word版本(汇总表为Excel版本)和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一流课程申报材料命名方式:学院名称+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命名方式:学院+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