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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2006版培养计划综合基础课学时的通知

各院(系):

  综合基础课(必修部分)清单已下发至各院(系),各院(系)根据综合基础课(必修部分)清单进行了选课,并上报了各专业综合基础课选课信息表,其中21个专业综合基础课总学时符合《关于修订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培养计划(2006版)的意见》综合基础课学时要求,其余各专业总学时都超过其学时要求,为了进一步合理调整2006版培养计划综合基础课学时,通知如下:
  1、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培养科学精神,提高人文素质,增强创新思维,加强实践能力。
  2、工科类专业总学时不能突破2400学时,其它专业总学时按《关于修订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培养计划(2006版)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3、基础课与专业课比例为75:25,必修课与选修课学时比例为65:35。
  4、除思想政治、英语、体育课程外,各专业可在上述前提下根据各自的特点和要求适当调整《综合基础课清单》中各类课程的学时。
  5、各专业务必将调整后的综合基础课选课信息表于1月4日前交回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报视作对《综合基础课清单》中的课程学时无异议。
  如对进一步调整2006版培养计划综合基础课学时有建议和意见,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6010171。

                                      教务处

   200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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