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系):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的通知》安排和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限额为2门,省级名师推荐名额为3名。申报、推荐程序如下:由学院推荐候选精品课程及教学名师,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我校推荐评选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的具体课程和人选,报省教育厅评选。每学院限报精品课程1门,教学名师1名,实系可报精品课程1门,教学名师1名。已公布的省级教学名师不再重复申报、推荐。已入选省级精品课程并取得突出建设成绩者,可择优申报1门进行持续资助和重点支持。
2.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1)原则上要求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
(2)在学校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3)课程负责人(第一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表格、课程分类体系、技术标准要求等,均从国家精品课程网站查询。网址为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进入“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
申报课程务必在校内评审(4月30日-5月9日)及省内评审(5月10日-20日)期间全部内容免费上网。凡因自身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省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教授职务(或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基础课教学任务。自2000年以来直接面向本、专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400(其中基础课教学工作量应占工作总量的60%以上)。
(3)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4)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乃至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自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学生评价优秀。
(5)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本课程教学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省级教学名师申报材料:
(1)教学名师申报表(要求宋体小4号,A4纸打印),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原始材料(论文、专著、教材等)须报一份原件;
(2)光盘一张,含数码彩照一张,500字左右的个人简历,500字左右所属学科的文字介绍,30分钟的讲课录像(技术标准参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见附件3)。
4.各学院务必于4月25日前将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的完整材料报至教务处教研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上报材料为基本依据进行评审。精品课程推荐名单及链接信息(包括网址、口令等)于4月30日前报至教研科,由专家进行网评。
5.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表见教务处网页\教学服务\表格下载
教务处
200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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