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系):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在9月7日(第1周 星期五)~9月10日(第2周 星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需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学生;期未考试作弊及旷考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
二、补(缓)考命题要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考试管理办法》执行,其题量和难度要与期末考试相当。任课学院根据《命题印题通知单》通知相关教师命题,试题经学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凭《补(缓)考试印制试卷通知单》到印刷厂印制试卷。命题学院须于考前10分钟将试卷送达考场。
三、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检查(核实)学生证件及身份,并按照考场名单顺序安排考生座位,监考人员须于考前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
四、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太原理工大学《考场规则》。一律凭考试证(学生证)、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如考试证(学生证)丢失,学院需出具带本学生照片的证明(照片上需加盖骑缝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不准把任何书籍、讲义、笔记本及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对严重违纪或作弊的学生,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进入考场,无论何原因耽误考试的学生,均不予另行安排。
五、评卷工作由各学院(系)分别组织,统一评阅。评卷负责人于考试结束次日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领取试卷和学生成绩单。
六、各学院(系)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将考试成绩报送教务处注册中心。
附:太原理工大学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0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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