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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攻读双学士学位施行办法》,现将2005级本科生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 双学士学位专业情况
| 专 业 |
学位类型 |
学 制 |
招 生人数(人) |
主管学院 |
英 语 |
文学学士 |
2年 |
120 |
文法学院 |
法 学 |
法学学士 |
2年 |
90 |
文法学院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学士 |
2年 |
90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2年 |
90 |
经济管理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学学士 |
2年 |
60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二、 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定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国家宪法和学校纪律,品行端正。
2、 取得第一学位方可取得第二学位。
3、 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英语专业必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
4、 完成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
5、 双学士学位考试重修累积学分不得超过12学分
三、 报名条件
本校及太原市内高等院校二○○五级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者均可报名。
四、 报名程序
1、 本校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向教务处推荐,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双学位主管学院组织实施攻读双学士学位。
2、 外校学生到太原理工大学教务处领取或从网页下载报名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本人和双学位主管学院。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9月24日
查询网址:http://jwc.tyut.edu.cn
联系电话:0351-6010181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攻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
教务处
2007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