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课程已逐渐进入考试阶段。考试安排分为考试周考试和随堂考试。本学期1、2年级考试周统一在第20周,其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年级考试周课程由学院(系)确定并教务处协助安排。为了充分做好本学期的考试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确定考试周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1、2年级考试周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务处已初步确定(见表一、表二)。请课程承担学院(系)认真核对,通知相关教师所代课程考试安排情况,避免考试周课程提前考试现象,并于11月23日(第12周星期五)之前将表一、表二返回教务处。
二、3、4年级的考试周课程,由学生所属学院(系)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确定2-3门课程,组织安排在本专业考试周进行,并于各专业考试周前3周将表三、表四报教务处,以备进行考试监控。
三、请各学院(系)于12月21日(第16周星期五)前将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名单报教务处。监考人数按每个自然班配备2名监考教师计算。
附:表一 2007级考试周课程安排
表二 2006级考试周课程安排
教 务 处
200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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