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年度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于2008年4月20日上午8:30进行。
二、考试项目及时间如下:考试时间约为135分钟。
Ⅰ:Dictation (磁带的A面) 15min
(该项目做在主观题答题卷A上)
Ⅱ:Listening Comprehension (磁带的B面) 20min
Ⅲ:Cloze 15min
Ⅳ:Grammar &Vocabulary 15min
Ⅴ:Reading Comprehension 25min
Ⅵ:Writing 45min
(该项目做在主观题答题卷B上)
其中:Section A (35)
Section B (10)
(Ⅱ至Ⅴ均做在客观题答题卡上,Ⅵ做在主观题答题卷B上)
三、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直至考试结束前,任何考生都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考试正式开始60分钟后允许考生交卷,交卷后的考生由考点提供的专门休息室进行统一管理(休息室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设专人负责管理);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
四、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及磁带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领取试卷及磁带后必须直接回到考场。考点主考及副主考必须于考试前30分钟至各考场检查试卷及磁带的密封完好性后在试卷袋上签字确认;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向考生展示试卷及磁带的密封完好性后,方可当着考生面启封试卷。
五、每校附若干套备用卷:100以下附5套备用卷,1000人以下附10套备用卷,2000人以下附20套备用卷,以次类推(每5套备用卷单独封装为一袋)。备用卷仅在下述情况发生时启用:试卷中印刷字体不清、试卷中出现空白纸、漏页。
六、请将全国专业英语四级报名册上的准考证号在考前通知学生。要求考生核对本人姓名并将准考证号及姓名准确填写在客观答题卡和主观答题卷上。
七、各项选择题的答案一定要写在客观题答题卡上。听写做在主观题答题卷A上,作文做在主观题答题卷B上。凡是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一律不得分。考生不得在答题卷空白处填写校名和姓名,违者试卷作零分处理。
八、各项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写,浓度要盖过字母底色;每题只能选一答案。多选、不选不得分。
九、听写及作文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答卷内容不要超过装订线,超越部分无效。考试规定时间到后,不按时交卷者将被取消此次考试成绩。
十、考试时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始终处于关闭状态。考试时不得使用词典(含电子词典)及其他工具书,试卷上任何地方都不得使用涂改液。
十一、每个考场内人数不宜过多。考生和监考人员的比例不宜高于15:1。每个考场由一位主考教师负责,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须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说明并签字;填写完成后将所有缺考、违纪等信息汇总至院校主考,由院校主考统一填写“考生信息汇总表”及“院校主考情况报告表”。
十二、考前有关部门必须事前检查听力电源等设备,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十三、考试期间须确保考场周围环境的安静,尽量减少外界的干扰。
十四、考试结束后请将所有主观题答题卷按照考生准考证号顺序排列整理,并用订书机将主观题答题卷A、B用二张装订纸分别装订(每考场为30人,即01—30),之后在装订处贴上一条粘胶纸封条,并与装入答题卡专用袋后的客观题答题卡一起放入原试卷袋中(答题卡专用袋不必封口),试卷装入袋后用试卷袋密封条密封袋口(注:拆封时请不要把试卷袋撕坏,因考后答题卷要放回袋中)。如考场中发生不符合考场纪律或操作要求以及缺考的情况,请在试卷袋封面上注明。随后连同备用卷及“考生信息汇总表”一起在24小时内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寄:高等学校外语专业考试办公室(筹)。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内(邮政编码:200083)
十五、请把上述要求在考前1—2天内分别通知有关人员及学生。
十六、已用试题册及磁带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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