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符合办理休学和复学条件者,可办理休、复学手续。在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办领取休、复学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后,由教务处主管学籍的副处长(张建文副处长,办公主楼233室)签字同意后,到教务处注册中心(办公主楼428室)办理相关手续。
200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