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到所在学院的教学办领取退学申请表,学院同意签字盖章后,由教务处主管学籍的副处长(张建文副处长,办公主楼233室)签字同意后,再到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吕明副校长,办公主楼221室)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教务处注册中心(办公主楼428室)办理相关手续。
200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