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系)、校区: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第11周、12周(2005年11月7日至11月18日)组织为期两周的期中教学检查,检查方式为校院两级模式,即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
检查范围:15个学院(包括6个实系、部)、2个校区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检查内容:1.教师上课出勤情况;2.学生上课出勤情况;3.学生完成作业情况;4.教师批改作业情况;5.教学管理情况。
具体安排:
1.学院(系)在第11周对以上检查内容进行普查,要求院(系)领导要深入了解本部门的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11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主楼六层617)。
2.11月14日至18日教务处将在学院普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进行抽查,检查结果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3.教务处对各学院(系)“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所查内容已通知各学院。
具体要求:
1.各学院(系)、校区应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主任)、工委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负责本部门的期中教学自查工作。本着“求真务实,改进完善,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态度做好此次教学检查工作,并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数据。
2.学院(系)自查均为本学院的教师和学生(不包括长风、千峰校区),长风、千峰校区的教学检查工作由所在校区管委会负责。
教务处
200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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