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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日期:2019年02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校教〔2019〕1号

 

各教学单位:

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体现学校的教育思想和办学方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监控与评价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双一流”建设,创建一流本科,促进学校向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型大学发展,学校决定启动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特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的讲话精神,以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秉承“求实创新”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中心环节,以国家本科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等为依据,系统梳理课程体系,全面优化课程设置;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严格毕业学分要求,突出专业优势特色,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科学素养和专业素质,具有宽广的国际化视野,敬业乐群、志向高远、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加强课程思政改革。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会议上关于“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的讲话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深化课程思政改革,完善有机衔接、循序渐进的课程体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学生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精神素养。

(二)坚持标准原则,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修订方案要遵循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专业介绍(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特色,进一步融合国内外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行业准入等重要规范、标准和要求。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行、人文社科教育与自然科学教育交融,在注重知识的系统性、课程结构的严谨性和各类学科知识体系内在逻辑性的基础上,精简学时学分,压缩毕业总学分,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

(三)推进大类培养,夯实学生专业基础。

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贯彻固本强基的培养理念,以强化基础作为人才培养改革的突破,继续实施按专业招生,一年级大类培养基础上进行专业调整的培养模式,通过设置大类平台基础课和大类导论课,实现厚基础宽口径的通识教育。原则上,同一大类一年级的课程要设置相同,由大类专业统一设课。同时,注重优化大类平台与专业平台的衔接,使学生所学知识达到“通”与“专”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修订重点

(一)优化专业结构,突出专业优势特色。

为进一步强化专业内涵,促进专业特色发展,提升专业竞争力,根据《太原理工大学专业优化调整方案》文件要求,各学院尊重专业发展情况,遵循学校发展目标,积极、稳妥地进行专业的减、合、撤的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灵活拓展专业模块,本次方案修订以学校2018年专业调整情况为依据。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色,梳理整合课程体系,同一学科大类的不同专业要设置共同的学科基础课程,拓宽专业口径。同时,各专业要注重突出专业优势,凝练培养特色,扎实推进一流专业建设。

(二)压缩毕业学分,科学精简课内学时。

根据学校定位及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进一步校准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明确细化本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实现对培养目标的支撑。课程设置应以学生培养目标和学生素质知识能力提高为导向,体系层次分明,比例协调。专业在坚持综合培养、夯实基础的原则上,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坚持知识结构与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原则,全面梳理课程体系,明确专业核心课程,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及学分学时要求,合理安排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必修与选修的学时学分,缩减毕业要求学分,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实现更加有效的学习。

(三)优化教学内容,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建立健全课程负责人制度,推行课程(群)团队梯队建设,落实团队教研活动。精选教学内容,将学科前沿知识、行业发展方向、最新科研成果等引入课堂,并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更新课程质量观,深化教学方式改革,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引入微课、慕课等教学手段,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展讨论式、研究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的教学,引导学生自主性、研究性学习。鼓励任课教师在专业教学中积极、主动开展双语(全英)教学工作,推动本科课程教学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同时要注重在专业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通识课程教育同向同行。

(四)加强过程考核,建立多样考评方式。

以学生能力达成为导向,建立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课程考核方式,着力强化学生质疑、批判、思辨和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打造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根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等,采取卷面考试、平台测试、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等考核方式,也可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明确比例分配。强化过程考核,适当加大平时成绩比重,并注重平时成绩的记录及评定依据的留存。同时,要积极探索“全过程考核-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让试题更具有灵活性、开放性与探究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

(五)重视实践教学,促进产教协同育人。

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搭建优质、开放的实践创新能力锻炼平台,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精简压缩验证性实验;加大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与生产、社会实际相结合的力度;鼓励依托科研优势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研发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实践,包括科技创新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各类竞赛等,培养学生实践创新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企业、研究所的合作,充分利用校外实践教学资源,深化产教融合。

(六)强化双创教育,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课程教学与专业实践,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交叉融合。专业根据自身特色与优势,在第一学期开设2学分的相关导论课程(包括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发展导引等)。实践环节中设2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制定相关评定细则,着力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校将积极引进一批在线开放课程,提供科学化、专业化、一体化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供学生自主选择修读。

四、具体要求

(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在充分调研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及社会需求状况,考虑学科专业特色及现状的基础上,各专业要结合专业认证要求,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规范,科学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要从整体上说明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素质、职业能力、就业领域、人才的基本定位等,表述应明确、具体,体现本专业的特色与优势。

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毕业要求进一步细化(从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说明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要求),实现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工程教育专业可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确定毕业要求,其他专业可结合国家专业类质量标准确定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不低于各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

各专业要根据毕业要求建立能力达成矩阵,明确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的教学目标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避免开设无承载培养要求的课程。

(二)学制、学分、学时要求

1. 各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建筑学5年),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学分要求为170学分以下,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学分要求为200学分以下,周学时一般不超过26学时。各专业在此基础上自主确定本专业学生的毕业学分最低要求。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规定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其各类课程学分应同时满足国家标准和认证标准中的最低学分要求。

实践环节总体要求是达到《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中提出的“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的规定。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根据卓越人才培养模式特点,增加校企联合培养实践学分,其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应不低于总学分的30%

双学位毕业学分要求为25-50学分,其中,实践环节不少于10周。

2. 学分计算方法:原则上理论课(含课内实践、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每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每36学时计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实训、科研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等),每周计1学分,自主实践学分计算办法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自主实践考核及学分认定暂行规定》执行。学分最小单位为0.5

3. 学期与教学周安排

实行三学期制教学,分别为秋学期、春学期和夏学期。一般秋学期为19周,春学期为18周,考试各1周。夏学期为3-4周,建议设置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科研训练、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小学分的选修课、辅修课程等。第四学年春季学期(五年制的第五学年春季学期)按16周安排教学,不安排课内学时,只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包括毕业实习环节教学。各专业根据认证要求、专业指导委员会意见及毕业设计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毕业实习周数。

(三)课程设置

1. 方向、模块课程设置

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及专业特点慎重设立专业方向、模块,并确定相关课程,可规定各方向、模块应取得的学分。同一专业不同方向、模块中课程设置的差异应体现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以后。

2. 理论、实践课程设置

1)通识教育基础课及部分学科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类、大学英语、体育、高等数学类、大学物理类、化学类、电工电子类、工程制图类等课程)由开课学院提交开设菜单草案,经学校培养计划修订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供各专业统一选用。在方案修订过程中,各专业要加强与承担基础课程教学的学院之间的沟通,确保课程设置满足专业毕业要求。原则上,课程实行归口管理。各大类在第一学年要统一开设2学分的计算机类必修课,建议按独立设课的实验实践课程开展教学。

2)单门课程开课学时必须是8的倍数,尽量开设16的整数倍学时的课程。超过16个学时的实验建议独立设课。

3)对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各个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优化设计,形成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结构和功能优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四)培养计划基本框架(以四年制工科为例):见附件

(五)其他要求

培养计划中课程名称同时标注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参照《太原理工大学2019版培养计划模板》,本计划自2019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经审批实施的培养计划要具有相对稳定性,各学院在执行过程中不得大幅变更和调整。确需大幅调整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提出调整理由和方案,在规定时间报教务部,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五、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太原理工大学2019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教务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校“基础课程设置工作组”,负责通识教育基础课及部分学科基础课的计划。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院级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包括主要院领导、系主任、各专业负责人、教授及合作企业相关负责人等),要广泛调研(兄弟院校、用人单位等),结合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学校定位,充分研讨,认真征求师生建议,邀请院外、校外以及行业专家参加论证,要全面考虑教学内容、方式、课程设置等问题,统筹考虑新旧培养方案的衔接,兼顾创新性和可行性,切实保证培养计划科学、合理、规范。

六、培养方案原则上每四年修订一次。

七、本意见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