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校教〔2012〕8号
为贯彻落实《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实践育人的实施意见》(校教〔2012〕6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其实践教学包括各门课程的课内实践教学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综合实践课(以下简称为“综合实践课”)两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内实践教学由各课程教研组组织实施。“综合实践课”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课程组织
综合实践课在学校实践育人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具体教学安排,由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量计算办法
计划学时×合班系数
三、课程安排
综合实践课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性质为必修课,学分为2分,计划学时32学时,适用于全校本科生,第4至5学期(其中含暑期)执行教学计划。指导教师应从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出发,紧密结合学生思想实际与当今社会热点及焦点问题,设计指导性调研课题,建立选题库,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实践选题。暑假开始后,学生围绕选题开展为期不少于两周的社会调查和实践,搜集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
四、实施步骤
1. 准备阶段(每年春季学期第6—9周)。面向师生征集实践选题,在此基础上,思政部设计和充实本年度社会实践和调研的选题库,编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手册》;编写制作《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概论》的课程讲义和课件,对指导教师进行动员和培训。
2. 动员和培训阶段(每年春季学期第10—13周)。通过校园网,在全校开展综合实践课教学动员;由指导教师向学生发放《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手册》;为全校二年级学生开设《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概论》,课堂教学不少于6学时,主要讲解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和相关基本理论知识以及撰写实践策划书和调研报告等具体操作中的方式方法,并进行安全教育;布置暑期社会调查和实践的策划任务。
3. 实践策划阶段(春季学期第12—18周)。学生进行暑期实践策划,提交一份实践策划书;学生参与社会调查和实践的方式分为个人和组团实践两种,学校鼓励组团实践,团队组成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个人实践和组团实践都需要提交实践策划书;实践策划的具体内容含选题、组团、联系实践地点、招募团队队员、填写实践策划书(按照思政部统一的格式模板)等各项内容。
4. 社会实践实施阶段(暑假)。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审定的实践策划书完成不少于两周的社会实践,教师网上指导。
5. 总结交流阶段(秋季学期第1-5周)。学生上交《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手册》(组团实践,每人也需提交一份“实践教学手册”)、调查报告(个人实践,每人提交一份调查报告;组团实践,每团提交一份以上调查报告);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交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可组织院、校总结交流活动。
6. 评定成绩(秋季学期第2-5周)。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概论》课堂教学,占总成绩的10%;《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策划书》,占总成绩的20%;《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手册》及班级交流,占总成绩的20%;调研报告,占总成绩的50%。对于组团实践的成员,必须参加思政部组织的答辩,指导老师根据每一位同学的答辩表现和相关书面材料,给出每一位团队成员的最终成绩,并完成成绩的网上登录。
五、补修重修
学生有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要求,由学院开具证明事先向综合实践课课程组提出补修申请。获准者,可利用寒暑假进行补修,成绩不按重修计。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或未完成综合实践课相关教学内容者,当年该课程成绩计不及格;综合实践课不及格者必须跟随下一年级学生重修,重修通过者,成绩以重修成绩计,获得相应学分。
六、其它
学校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必要经费开支。
201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