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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16年11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校教〔2013〕19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生自主实践体系,深化本科实践教学改革,推进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则

1. 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是衡量学校本科生质量的重要标志, 也是培养人才的根本要求。以提升实践动手能力为重点,通过调动整合各方面资源,推进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创建有利于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发展的教学模式,建立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的激励机制,加强考核评估力度,确保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有章可循,科学规范,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推动“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2. 全校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应重视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向本科生开放,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工作要坚持“因材施教、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所开设的实验内容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为出发点。

二、实施计划

对于大部分本科生,以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为主;对于少部分学生,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动手能力。鼓励学生把实验探索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结合,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 基础拓展类

基础拓展类是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熟悉基础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掌握操作技术,按照基础实验要求进行实验。突出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坚持科学教育与实践训练并重。如学院定期向外发布教学计划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2. 自选项目类

自选项目类强调培养学生独立自主工作能力。学生是项目的主体,学生自己拟定项目。从基础资料的收集、方案的设计与实施、撰写报告等,都由学生具体负责,教师起咨询、指导与解答疑难的作用。

3. 课题探究类

课题探究类是以专业知识背景为依托,通过参与教师课题研究的方式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导师课题成员大多由在本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的高水平专家组成,有能力给予学生多方面的指导。鼓励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组成课题小组,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

三、学生和教师的要求

1. 每学年全校实验室应接纳高年级本科生总人数的20%以上(约2000人以上),各学院按比例确定人选。

2. 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均可申请参加本计划,学生应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处置突发状况的能力,熟悉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流程。要求具有明确的实验项目,且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

3. 指导教师要求责任心强,具备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能力和实验技能,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有相应的科研经历。

4. 指导教师应会同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工作,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使用给予适当的指导,应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及品德培育,做到开放灵活、规范有序。应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研究工作,及时检查工作进度,协助解决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实验总结,并对实验项目的工作情况做出科学评价。

四、工作程序

1.“基础拓展类”实验项目:由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和实验人员拟定开放实验项目,在学院网站发布自选项目指南,并组织学生申报,经学院审批后安排学生进入实验室。

2.“自选项目类”实验项目:学生自主选择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同意,确定项目后,向相关实验室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后安排学生进入实验室。

3.“课题探究类”实验项目:学院组织教师根据其研究方向拟定“面向本科生课题”。学院汇总后在本学院网站发布项目指南,并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学院审批后安排学生进入实验室。

4. 每学期期末,各学院组织上述三类项目的申报工作,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学院确定人选,并于第二周周末前将本学期进入实验室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5.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学院各类学生进入实验室情况进行检查。

五、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

本计划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监督、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主管实验教学院长直接领导本学院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学院要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出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的整体实施方案和相应的管理办法(或规定),充分发挥实验室管理的作用。

2. 条件保障

各学院要为开放实验室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改善环境,既要保证教学计划内实验正常进行,又要为开放实验提供充分的条件。学校、学院要逐步建立网上预约实验平台,方便学生申报查询,提高管理效率。

3. 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专项经费”,用于学生参与实验室开放所需实验材料费、设备维护费及其它运行费用。各学院经费分配按立项的学生人数以1000元/人• 年计,由教务处审批实报实销。

六、激励机制

“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纳入学校本科生自主实践体系,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本计划。学生参加本计划的项目结题后,可通过结题评定获得相应学分,其评分标准见下表。

“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学分认定标准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学分标准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Z06001

基础拓展类

0.5

0.4

0.3

0.2

Z06002

自选项目类

0.6

0.5

0.4

0.3

Z06003

课题探究类

0.7

0.6

0.5

0.4

学分申报和审核流程见《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2〕9号)。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