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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说明

日期:2017年06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高教处今天下发的关于教学成果奖申报的说明和我校申报材料的情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6月22日省教育厅通过公文系统向各校校办发送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高校向教育厅推荐教学成果奖的名额不受限制了,请各学院通知有教改项目的教师,尤其是2012年-2015年获批有省级教改项目的教师积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7月5日18:00前,已提交的材料有需要修改的也可取回完善补充,统一于7月5日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主楼603室),逾期不予受理。

2、成果科类按照填表说明的第3条“所属学科代码”对应的文字进行填写,形式为例如:工学。

3、申报材料并不必须包括视频材料。仅部分含视频材料的教学成果(主要指精品课程教学成果或教学成果中包括精品课程),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视频材料。

4、推荐成果汇总表中成果主要完成人姓名不仅指第一完成任务,而是包括所有完成人,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5、申报材料中的支撑材料请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重复,例如结题报告中的支撑材料和教学成果的支撑材料需避免重复,同一材料报送一份即可。

6、提交材料请按照《关于做好太原理工大学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wc.tyut.edu.cn/info_show.asp?id=1808&bigId=7&smallid=48提交,所有材料统一装订白皮,申报书装订1册、结题报告装订1册、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装订1册。

7、申报材料报送时,请按成果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并放入一个或若干档案袋,并将申报书首页粘贴至档案袋表面,所有档案袋装入印刷有学校标识的纸袋中(学校标识的纸袋教务处负责提供)。

8、每项成果提交教育厅的电子版所有材料不得超过50M,如超过,教育厅发送评审平台时会自动删除,产生后果自负。教务处将统一建立成果展示网页http://course.tyut.edu.cn/eol/homepage/common/index_jpk.jsp,展示内容大小容量不限。申报书、结题报告、成果总结、支撑材料请分别建立文档。提交教育厅的电子版和提交教务处网页的电子版如内容有所不同,可分别打包发送zclgx@126.com。

9、“主要完成单位”的情况及主要贡献由申报团队基于自己申报的成果所获学校政策、经费、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进行填写。“推荐单位意见”请根据成果创新性、突破性特点、水平和实践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以“同意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结束。

10、推荐序号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