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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太原理工大学新专业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7年07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突出我校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并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新专业设置办法》及现有专业运行情况,现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增专业设置

申报新专业请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附件二)。

二、新专业申报要求

1.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和学科特色,重点支持申报我省八大支柱产业和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优先支持省内急需专业。

2.新专业应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和基础做支撑。有校内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且专任教师最后学历应与所申报专业相近。并应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资料室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3.学院拟申报一个新专业,须拟停招一个现有招生专业,并附相关纸质申请。

三、新专业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一份(附件三)。

(2)拟申报新增专业必须提交校企合作协议。

(3)学院现有专业校外实习基地近三年学生实习情况。

(4)专业培养方案一份,必须按照学校2016版培养计划制定要求,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学生能力达成矩阵等。

(5)需对人才需求做出科学的预测,提交预测报告一份。

(6)现有专业专任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表(附件四)。

2.教务处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论证。

3.有意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依据自身条件,认真准备材料。以上材料请于7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zclgx@126.com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

3.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4.专任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