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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太原理工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大纲》的通知

日期:2017年01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本科教学单位:
  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实验教学大纲是实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学校全面修订《太原理工大学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是实验教学质量检查的重要依据。为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适应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系统化改革和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特组织编写《太原理工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大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写目的及内容:
  本次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写,旨在进一步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规范实验教学过程,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减少验证性、演示性等基础性实验,着力构建新的实验教学体系。
编写时要严格按照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等规定进行,明确考核要求,提出适用的实验教材、参考书等。
二、组织编写责任及格式:
  各本科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工作,各本科教学单位教学院长为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为编写工作责任人。编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三、组织编写工作程序及时间:
  1、2017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审核确定入编《太原理工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大纲》的课程目录和大纲执笔人,并将目录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2017年5月31日前,各单位组织审核本单位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jwc6111205@163.com
  如有问题,可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高炜;联系电话:0351-6111205

 

附件1:实验教学大纲格式要求及模板
附件2:本科实验教学大纲课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