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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程,教务处将于2017年4月初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为2013级学生的项目及2015年度立项的项目此次必须进行中期检查(见附件1),其他项目(附件2)此次可根据项目进展自主申请中期检查,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项目组参照模板(附件3)制作汇报ppt,国家级、省级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内,校级项目汇报时间7分钟内。

3、项目组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申请者,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对项目已使用经费予以详细说明,对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同时项目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本科教学项目。

4、请项目组将中期检查申请表(附件4)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主楼603室)。

注:明向校区项目中期检查申请表请交至所在学院教科办。

附件:

1、必须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项目

2、自主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报ppt模板(仅供参考)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