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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保证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与学术诚信教育
  1.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积极组织师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学院及指导教师应注重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过程管理与质量检测
  1.指导教师须做好指导过程记录工作,负责审核学生进展报告。
  2.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由学院存档。
  3.学校将继续对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检测,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检测工作(抽检事宜另行通知),检测工作在答辩前完成。指导教师为学生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把关,指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
三、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严格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效果和质量。
  2.各学院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立答辩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答辩组织和实施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须在6月2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4.各学院要加强对论文撰写、各类评语填写、分数给定等审核,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