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2017年3月19日上午召开的“安全工作紧急会议”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安全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大力宣传、学习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制度细化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防患意识,全力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重点加大对实验教学课堂中任课教师、实验人员和本科生的安全教育,严格填写实验记录,完善安全台账,规范实验教学课堂中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回收等流程,务必做好清点登记,做到领用、回收有记录、有签字,确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三、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暂存管理工作。一是及时清理过期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做好登记注明种类数量,按学校规定统一处理。二是做好废液、医疗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暂存、处理工作。
四、加大对气瓶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做好储存、使用、维护等工作,并定期检查。
五、抓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一是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习安全技能、掌握自救本领。二是要不断强化课前培训,学生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进行试验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培训。尤其是进行危险物品、危险环节、废弃物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教育,务必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各本科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自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因近期学校人员调整较大,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人登记表、实验室应急预案纸质版交至教务处235房间。
学校将组织安全大检查,请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马文静 联系电话:03516111205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