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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优势专业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就业质量高。一般应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

(2)申报专业应充分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是学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

(3)“十二五”期间各级各类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且效果良好的专业,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大数据等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及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人才培养效果突出的专业。

2、申报材料

(1)《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上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近三年专业产学研结合或校企(行业)共建协议、近三年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相关评价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申报材料同时需要准备电子版(WORD版或PDF版,PDF版主要指无法用WORD格式展现的共建协议和佐证材料复印件扫描件,PDF扫描件必须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严格控制在30页以内,严格控制在30M以内,超过系统自动删除,产生后果自负),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并放入同一文件夹做成WinRAR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报送。

(3)各专业要在学院网页建立“优势专业申报”专题栏目,所有上报的材料必须如期上网,并保证网络畅通。教务处将设置“优势专业申报”专栏,链接专业建设网站。

3、2017年拟设立6个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择优推荐3个参加山西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评审。

(二)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1、立项选题

申报教改立项的选题,应着眼于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其成果应对学校教学改革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见附件5。

2、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由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需近三年内主讲一门32学时以上本科生课程(包括实验课)。

(2)已获得省、校级教改立项的项目主持人,未结题者,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此次省、校级教改项目。

(3)项目主持人从事教学岗位应与所申报项目内容相匹配,能够真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并可将改革内容落到实处。

(4)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每年限报1个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参研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5)重大项目研究时间为2-4年,其余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6)每个教学单位申报项目数量的限额为本单位在职在岗教师总数的6%。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按照择优排序报送教务处。本年度担任工程科技创新实验班的任课教师、专业导师可单独上报项目,不占所在学院名额。

3、2017年拟设立100个校级项目,其中设立15项重点推荐参加山西省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评审,并优先推荐公共基础课教改项目。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学生应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生(本科一年级学生和毕业班学生不能以个人申报,可参与团队申报,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项目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团队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的小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申请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技术职务教师,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也可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须在近一学年内给本科生上课,教学效果良好,有良好的前期指导记录。每名指导教师一般只可指导一个项目。

3、卓越班、工程创新实验班集中有我校的优质学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期望有实力的老师担任这些学生的指导教师。同等条件下,卓越班、工程创新实验班学生项目优先。

4、一个项目设一个指导教师,不得配备青年指导教师。近两年内曾被评为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及评为优秀指导教师的可申报2个项目,其中一项须工程科技创新实验班学生担任项目负责人。

5、2017年拟设立100个校级项目,择优推荐40项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

二、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人通过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申请,经各教学单位初评排序后,于2017年1月3日12:00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主楼603室)。

2、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并请专家评审,公示后择优推荐上报教育厅。

3、咨询联系电话:0351-6010171。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2、2017年度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

4、太原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5、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6、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7、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

8、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