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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07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校教〔2013〕19号)的要求,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程序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开始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要做好《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及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参与学生都要填写附件1中的附页,多位同学合作完成的项目可根据具体分工来填写,附页中的内容将作为学生学分与成绩认定的重要依据。
   (2)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每位参与学生的评价意见、成绩考核工作。
   (3)学院要做好对各项目的完成情况评定、学生成绩审核工作。
   (4)学校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检查。
  2.经费报销流程
   材料费凭发票经学院领导审批、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主楼235室)审核后向计财处报销。学院分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指导教师及学生需在发票的背面签字;指导教师在报销整理单“经手人”处签字。
  3.送报材料
   (1)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
   (2)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记录表
   (3)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成绩表
   (4)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耗材统计表
   (5)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登记表
   各学院于2016年9月12日前统一收齐本单位纸质材料报学校教务处(235室)。(第1—4条电子版材料按学院汇总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到jwc6111205@163.com)。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帮助、指导按时做好开放实验项目的结题上报工作,并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投资效益奠定基础。
  4.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好申请延期结题的有关报批工作,并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延长,且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超过一个学期,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联系电话:6111205;
电子邮箱:jwc6111205@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处主页文件下载区下载。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