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攻读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现将2016级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
专 业 |
学位 类型 |
学 制 |
学费 标准 |
主管学院 |
主管学院 联系电话 |
英 语 |
文学学士 |
2年 |
1960/年 |
外国语学院 |
3176685 李涛老师 |
法 学 |
法学学士 |
2年 |
1755/年 |
政法学院 |
3176776 李海霞老师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学士 |
2年 |
1925/年 |
经济管理学院 |
3176702 刘霄燕老师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2年 |
1925/年 |
经济管理学院 |
3176702 刘霄燕老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学学士 |
2年 |
1925/年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3176531或3176503 付丽华老师 |
二、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定
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双学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2、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
3、外语成绩必须达学校规定要求(非英语专业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要求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4、双学位课程考试重修学分累计不超过8学分。
三、报名条件
按照晋学位办[200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位管理做好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中,从2010年起,严格控制授予双学士学位的人数,并按跨学科门类授予双学士学位;不招收跨校(含独立学院)授予双学士学位的学生要求;2016年双学位专业只招收本校2014级(五年制本科为2013级)本科生中学习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不包括独立学院),且只能修读与主修学位不同的双学士学位。另请同学们注意,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生因最后一学年要在实习基地完成相关教学环节而影响部分双学位课程的学习,故第一专业为软件工程的同学慎报双学位班。对外交换的学生不可以报双学位班。
四、授课方式
五个双学位专业拟在校本部及明向校区各开一个班。根据校教字【2007】7号《太原理工大学选修课管理办法》,报名结束后如校本部或明向校区报名人数大于等于20人开班,小于20人不开班。校本部及明向校区学生不能跨校区上课,届时不能开课的专业教务处网站公布。
五、报名时间
2014级学生于2016年6月2日至7月1日登录教务处网页提交报名申请(五年制2013级本科到双学位专业主管学院报名)。
五、注册及上课时间
2016年8月28日报名学生到双学位专业主管学院注册。
联系电话:0351-6010930
教务处
2016年6月
附: 2016级双学位报名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