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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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优秀、特优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06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水平高、质量好的优秀设计(论文),希望各学院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特优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成立优秀设计(论文)评选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做好本学院优秀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名额按2016届毕业生人数的1.5﹪确定(上报数量下取整。总数不足一篇论文时,按1篇上报。见附件1)。创新班的名额另外计算,应遵循宁缺毋滥原则严格评选。评选条件、评选办法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文件执行。评选结果填报《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2)上报教务处。纸质文档由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主楼235),将汇总表电子版、优秀设计(论文)全文以及摘要选编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jwc6111205@163.com ,编辑要求具体格式请参考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说明(附件3) 。

  二、学院推选的特优设计(论文)必须是优秀设计(论文)。特优设计(论文)的名额按照学院推选优秀设计(论文)的25%(上报数量下取整。总数不足一篇论文时,按1篇上报。见附件1)确定。同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原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相关资料。特优设计(论文)评选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从中评选出不超过10篇特优设计(论文),对获得特优设计(论文)的指导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名额        

附件2: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