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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太原理工大学新专业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6年06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突出我校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并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新专业设置办法》及现有专业运行情况,现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增专业设置

申报新专业请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附件1)。

二、新专业申报要求

1.申报原则 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和学科特色,重点支持申报我省八大支柱产业和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优先支持教育部专业目录内相关专业申报。

2.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新专业应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和基础做支撑。有校内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且专任教师最后学历应与所申报专业相近。并应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资料室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2)下列条件需同时满足

a.现有专业每专业至少有2名教授、12名专任教师。如新增1个专业,本学院全部教师数/(现有专业数+1)≥12,同时,学院全部教授数/(现有专业数+1)≥2。

b.近三年,学院教师人均本科教学工作量均≤500。

c.学院现有的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

d.学院所有专业完整填报专业状态数据库。

三、新专业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一份(附件2)。

(2)拟申报新增专业必须提交校企合作协议。

(3)学院现有专业校外实习基地近三年学生实习情况。

(4)专业培养方案一份,必须按照学校2016版培养计划制定要求,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学生能力达成矩阵等。

(5)需对人才需求做出科学的预测,提交预测报告一份。

(6)现有专业专任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表(附件3)。

2.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并拟定7月11日进行现场答辩,要求PPT汇报3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有意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依据自身条件,认真准备材料。以上材料请于7月8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jykzr@126.com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现有专业专任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