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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太原理工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的通知

日期:2016年03月15日   作者:  来源:实践教学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实践教学改革,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决定启动2016年度太原理工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应着眼于我校本科实践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其成果应对学校教学改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项目应主要围绕实验室安全、设备改进和研制、改革实验内容,提高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的开出率,并创设条件鼓励学生自主开展创新性实验;建设实验教学队伍,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整合实习实践课程,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密切学校与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等合作,优化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项目应有具体的实践教学改革思路,经过项目研究与探索,能形成系统的改革方案,并应用于实践,能够有效地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从事一线实践教学的教师、从事实验室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

  2、已获得我校前期教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未结题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此次校级教改项目。

  3、项目主持人从事实践教学和管理岗位应与所申报项目内容相匹配,能够真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并可将改革内容落到实处。

  4、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每年限报1个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参研学校教改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5、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
  6、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择优排序报送教务处。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人通过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申请,经各教学单位初评排序后,于3月25日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主楼235室),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wc6111205@163.com
  2、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并请专家评审后实施。
  3、咨询联系电话:0351-6111205。联系人:苗淑清 高炜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申报书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