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有序推进2016版培养计划修订工作,根据《太原理工大学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原则意见》(校教[2015]2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修订事宜通知如下:
1.专家针对前期各专业提交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学生能力达成矩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进行反馈,请各专业根据专家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2.各专业请根据《太原理工大学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原则意见》的具体要求,科学、认真制定新版教学计划,模板详见《太原理工大学2016版培养计划模板》(附件1),基础课请参照《2016版培养计划主要基础课清单》设置(附件2),课程英文名可根据课程库现有课程(附件3)英文名进行填写。
3. 为便于新旧教学计划衔接,各专业在提交新的培养计划时,应同时递交一份与现行培养计划相比较的课程变动情况说明:涉及新增课程、现行计划中课程作调整(包括学分、学时、课时分配、变更学期等)的要在上报的培养计划中(电子word版(附件1)和excel版(附件4))作出标注,如非本学院开设,请务必事先与开课学院做好沟通,同时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编制课程号,课程号切不可自行更改、编制,课程号具有唯一性,对具有不同要求的同名课程,可在课程名称后加大写字母A、B、C等区分。
4. 各专业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审核填报中英文课程名称,现行课程英文名需要改动的,要在上报的计划中作出标注。
5. 培养计划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严格保持培养计划的相对稳定,原则上,各专业在四年(五年)实施过程中不能变动。
请各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积极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按照附件格式及以上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于4月15日将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附件1)提交教务处603室,电子版(附件1,附件4)发至277955393@qq.com。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2016版培养计划模板
附件2:2016版培养计划主要基础课清单
附件3:课程库现有课程
附件4: 2016版培养计划表
教务处
201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