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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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审核、打印、发放的通知

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更好的服务学生,加快毕业生证书发放进度,同时保证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无误,保障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上报、证书打印、粘贴照片及盖章发放等事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按照下列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证书审核、上报、发放的组织工作。

一、各学院务必于2025年6月6日18:00点前将毕业实习成绩、毕业答辩(论文)成绩和毕业生重修成绩录入成绩系统(随下届重修未考的除外),成绩系统于6月6日18:00点关闭。

二、各学院按照毕业要求审核本学院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填写《2025届本科毕业生暂缓毕业统计表》(见附件1),于6月9日上午10点前交教务部学籍科。

三、各学院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要求审核本学院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填写《2025届本科毕业生暂缓授学位统计表》(见附件2),于6月9日上午10点前交教务部学籍科。

四、教务部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复核、上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打印及证书网上注册等工作。

五、教务部为各学院提供电子版毕业生名单及授学位名单。

六、各学院负责证书的照片粘贴、盖章及发放工作。

教务部将打印好的证书发放至各学院,各学院领回证书后必须由专人集中统一管理,不得遗失、损坏,并在学院指定的封闭地点组织人员粘贴证书照片。事先务必仔细核对毕业生照片,毕业生证书上的打印照片为教育部网上注册照片,因此必须确保证书上的照片和粘贴照片为同一张底片,否则学生毕业后将无法进行网上证书认证。如有照片不符情况请联系教务部学籍科更换。

七、证书照片粘贴完成后,各学院在教务部官网-资料下载-自行下载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用印申请单》,完成审核程序后至校办进行盖章。

八、各学院依据教务部提供的《XX学院XX届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XX学院XX届学位证书发放登记表》发放证书,若邮寄证书请做好邮寄记录备查,《证书发放登记表》由各学院永久保存。

太原理工大学教务部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