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旨在着力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能力,有效提升其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是对学生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全方位检验。为切实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其质量和水平,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对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安排: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结合本学院教学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周密安排各环节工作。
各学院应严格依照指导意见,紧密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在深入剖析总结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并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提交至教务部实践教育科邮箱。
工作方案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组织机构设置目的与要求、指导教师资格界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规划、开题流程、中期检查安排、终稿提交时间及要求、指导教师审核标准、评阅标准、答辩及成绩评定、优秀论文选拔方法等。工作方案须明确各环节具体内容与要求、详细日程安排、保障措施,考核办法与纪律要求。
以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专任教师中占比情况、毕业设计(论文)首次查重通过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在教育部质量抽检中检查情况、校特优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等均为学校对学院考核的重要指标,请各学院在工作方案制订和实施中综合考虑。
二、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进度要求,凡培养方案对毕业环节教学时间要求在14周及以上的,应提前启动相关教学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水平。
三、选题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出发,以“真题真做”为鲜明导向,注重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紧密结合教师科研项目、工程实践问题及社会实际需求等真实课题,确保选题具备一定的深度、广度与挑战性。通过工程教育认证(或评估)的专业,还应特别关注选题与认证标准的相关要求相衔接,并在具体设计中予以落实。
各学院要加大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征集力度,不断提高课题更新率,选题应注重推陈出新。本届选题与往届四年内选题的重复度需严格把控,原则上严禁重复,若存在重复情况,则必须对重复选题内涵予以优化改进。论文题目应遵循每生一题原则,由学生独立完成。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多名学生合作研究同一题目,务必经学院领导小组严谨审核通过后方可确立,同时要求每个学生均深度参与总体设计,并清晰明确每个学生独立承担的任务,可依据实际情形在大题目下添加副标题加以区分。在完成选题工作后,及时将师生双选结果精准导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并有序开展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更换。
四、指导教师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做好导师的遴选、选题的组织、任务书下达、开题布置等一系列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要求不超过10人,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应超过8人。鼓励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教学实践基地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同时由学院指定专业教师联合指导并负责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围绕毕设工作规范、优秀毕设指导教师示范、毕设管理系统培训、毕设内容意识形态等方面,开展专项培训工作,提升教师指导毕设的能力和水平,保质保量地完成毕设指导任务。
五、过程管理要求
1. 学院必须切实对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教育,同时充分借助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所提供的“诚信与学术规范”模块,要求学生深入学习并强化管理,全力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 各学院应明确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并及时通知到师生。强化过程监督与反馈机制,清晰界定工作规范及成果要求,按时督促师生完成相应操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3、指导教师需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与质量,按时开展指导工作,着重把控选题、开题、研究、撰写等关键环节,进行阶段工作梳理与质量检验,全力督促学生按时且高质量地完成任务。指导日志由学生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内容应涵盖指导详情、问题及解决途径等,教师需严谨审核,确保记录真实准确、详尽无遗。
六、质量检测要求
1. 2026届所有本科毕业生在答辩之前均须使用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为培养学生学术规范意识,提升学位论文规范性,减少指导教师论文格式审阅的工作量,系统提供了格式检查功能,学生每提交一次论文可获得一次格式检查机会。学生应自主提交格式检查,并参照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和格式检查结果进行修改,确保修改后的论文格式规范合格。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担负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规范的审查职责,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院根据答辩工作安排,要求学生提前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进行复制比检测,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指导意见执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安排学生答辩。
2. 学校将抽取专业人数3%以上的学生,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内容质量审查。学院应在复制比检测之后,组织答辩之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内容质量审查结果电子版报送教务部备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工作,有力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各学院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循质量规范与标准,结合专业特色全方位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和抽检评审标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与专业招生计划、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紧密联动挂钩,教育厅对出现“存在问题论文”且篇数较多的高校进行质量约谈,对问题特别严重的专业采取停招甚至撤销学士学位授权点等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各学院要切实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提升设计(论文)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扎实抓好工作落实,严格遵循工作程序,高质量完成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七、答辩及成绩评定要求
学院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委员会可下设若干小组,每个小组由3名以上委员组成,积极邀请企业导师参加,组织通过复制比检测的学生开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的成绩学术评定负责。学院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将答辩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八、校级优秀、特优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毕业设计(论文)分校级优秀和校级特优,由学院按照规定比例推荐。特优毕业设计(论文)由教务部组织各领域专家评审。
九、档案管理要求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学校的重要教学档案,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资料的审查及归档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院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在《学院年度教学质量工作报告》中进行体现,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执行总体情况、工作特色、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联系部门:教务部实践教育科,联系电话:0351-3176992,电子邮箱:tyutjwb317699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