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遴选2026/2027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5〕6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校拟遴选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1.我校2026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已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
2.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符合拟报读澳门高校(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等高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需提交材料
候选人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
(4)英语考试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等级考试、托福或雅思成绩单复印件)。
(5)学院出具的《思想政治审核表》(附件3)(需明确候选人思想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由学院党组织盖章,此材料仅需提交1份)。
四、遴选推荐流程
1.各学院根据符合条件学生情况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2.学校遴选时,按照推免时的GPA排名遴选;
3.若推免时GPA相同,按英语四级个人最高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及《思想政治审核表》统一报送至教务部学籍事务科(联系电话:0351-3176108),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资格审核、遴选推荐及思想政治审核工作,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将在学院推荐基础上,进一步审核遴选,确定最终候选人后公示并按要求报送至相关部门。
教务部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