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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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优秀、特优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水平高、质量好的优秀设计(论文),希望各学院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特优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成立优秀设计(论文)评选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做好本学院优秀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名额按2015届毕业生人数的2.5﹪确定(附件1,见教务处下载专区)。评选条件、评选办法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文件执行。评选结果填报《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2,见教务处下载专区)上报教务处。纸质文档由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主楼235),将电子文档以及2015年度优秀设计(论文)摘要选编发送至电子邮箱: jwc6111205@163.com ,编辑要求具体格式请参考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说明(附件3,见教务处下载专区) 。
 二、学院推选的特优设计(论文)必须是优秀设计(论文)。特优设计(论文)的名额按照学院推选优秀设计(论文)的25%确定。同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原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相关资料。特优设计(论文)评选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从中评选出10篇特优设计(论文),对获得特优设计(论文)的指导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2015届毕业生申报优秀、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表

附件2、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附件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