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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年06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利用率,为更多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校教〔2013〕19号)的要求,学校继续组织进行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开放范围
    实验室开放范围为全校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所有实验室。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学科科研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实施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流程
    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教师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学院组织对所报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审核→经学院同意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报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对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审定→学校审定批准的开放实验项目由申报学院组织实施。
 三、实验室开放经费
    开放实验项目批准立项后,学校将核拨实验所需费用。批准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由教务处审批实报实销。
 四、项目验收
    指导教师应在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要求学生提交软硬件实物、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严格批阅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检查实物成果,并登记成绩。
    各学院在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将开放实验项目的相关材料(学生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开放实验项目记录表、开放实验项目成绩表、实验耗材统计、学生自主实践学分评定等相关资料)汇总存档备查。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进行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于2015年6月26日前将填写好的《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迎西校区办公主楼235室)。


    联系电话:6111205;
    电子邮箱:jwc6111205@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处主页文件下载区下载。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