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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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期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6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太原理工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校党保【2015】4号)和《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校保【2015】3号)的精神,加强我校本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请相关单位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评表》的要求,每月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定期自查自评,自查后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在教学例会上提交教务处。教务处会根据学院上报的自查自评表进行定期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