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本科教学奖励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将于近日发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4年本科教学奖励的发放可采取两种方式:(1)一次性发放,当月计税;(2)按最多10个月逐月发放,分月计税。请成果完成人参考《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说明》(附件1),自行选择发放方式。
2.团队集体完成的成果可由团队负责人按照实际贡献,在所有参与人员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团队负责人对参与人员的真实性与贡献大小负责,对奖励分配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负责。
请各单位尽快通知成果完成人填写《2014年教材建设经费资助/教学项目奖励个人发放清单》(附件2),并于7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办公主楼603室)。
联系电话:6010171
附件:
1、
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说明
2、
2014年教材建设经费资助/教学项目奖励个人发放清单
3、
2014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情况表
4、2014年教材建设经费资助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