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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 阅读数:

各学院:

实习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实践育人改革、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进一步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推动实践育人体系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实习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26年本科教学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实践育人导向,全面落实三级实践育人体系要求

各学院要将实习工作作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围绕学校“基础实践—专业深化—创新突破”三级实践育人体系,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应专题研究本年度实习工作,成立实习工作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过程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保障等工作。并将实习与思政实践、劳动实践等有机融合,强化价值引领。

二、完善实习教学体系,推动实习内容项目化改革

各学院应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及时修订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要全面推行项目式学习(PBL)与问题导向教学,将真实工程问题、科研课题与企业案例融入实习内容,推动实习教学由知识验证向综合应用、创新突破递进。鼓励学院建设专业实习项目案例库,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实习内容与产业需求、技术前沿同频共振。

三、规范实习组织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学院应按照专业特点科学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开展实习。严禁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严禁违规收取费用,严禁扣押学生证件和个人财物。校外实习前必须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分散实习的学生,须严格审核实习基地条件和实习内容,并实行全过程指导。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学生获得劳动保护等合法权益。

四、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全面推行“双导师制”

学院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管理实习。要深化产教融合,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建“智能+”、“+行业”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工科专业实习须全面推行校内教师与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明确双方职责与激励机制。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须符合学校要求,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开展岗前培训,并做好现场跟踪指导,切实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

五、强化跟岗(顶岗)实习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开展

对跟岗(顶岗)实习,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须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依法保障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获得合理报酬、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实习内容须与专业培养目标高度相关,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

六、加强组织保障与安全管理,夯实主体责任

学校建立“学校统筹、学院主责、教师负责、学生自律”四级安全责任体系。各学院要完善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岗前安全培训、过程巡查、每日报备等机制。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实习安全有序。学院要积极开展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开展检查督导。

七、推进实习数字化建设,加强过程监管与质量评价

学院要按照学校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实习基地备案制度,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实习管理,逐步推进实习项目发布、过程记录、成果评价、学分认定的数字化管理。结合实习基地条件、实习效果和专业发展需求,对实习基地进行动态调整,积极推进数字化、智慧化实习基地建设,推动实践教学管理信息化和资源共享。要加强实习过程监测与质量评价,对培养方案中实习环节设置、实习组织管理、学生安全和合法权益、实习经费、实习效果等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不断提升实践育人质量和管理水平。

八、强化过程记录与成果归档,支撑实践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各学院要落实教学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与归档机制,规范实习教学方案、实习计划、学生日志、考勤与指导记录、基地评价、总结报告、考核成绩等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过程留痕、责任明确、材料真实、数据准确,实现各环节有据可查、全过程可追溯。鼓励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实践教学资料数字化,实现过程记录、成果展示、质量监测和档案管理一体化,加强对实习数据与评价结果的分析应用,持续完善“实施—评价—反馈—改进”闭环机制,为专业建设、课程优化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支撑。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26年实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实习工作安全、规范、高效开展,为达成学校实践育人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教务部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