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
1、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必须是秋季学期本专业开设的课程。
2、本学期重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3、重修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前提下进行。原则上限报35学分。
4、教务处不再组织开设重修辅导班。
5、请各学院按以上原则通知学生。
6、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12:00至9月30日18:00
学生因个人原因错报漏报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7、本学期重修考试安排:
非跨学院课程由学院组织随下届考试。
跨学院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计划安排在11周左右,具体时间届时见教务处通知。
8、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立即与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解决。
教 务 处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