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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0 阅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有关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复杂问题解决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组织申报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六大未来产业方向和实验室安全专题,按照“产业需求—实验场景—数智赋能”的逻辑,形成“6+1”征集布局。其中,六大未来产业方向聚焦产业真实场景向实验教学项目的转化,突出人工智能赋能与虚实融合;实验室安全专题板块面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防护等领域征集项目。各学院应立足学科优势和项目基础,认真组织遴选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二)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三)项目应为综合设计型或研究探索型实验,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20步。

(四)项目须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学校须对项目单独享有或与合作开发方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

(五)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限额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且申报项目应统筹覆盖多个建设方向。教务部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并向省教育厅报送。

四、时间安排

(一)2026年10月23日17:00前,有意申报的团队报送课程名称至教务部,以便教务部统一部署等保测评相关工作。(申报书6-6部分需要准备,如依托校级虚拟仿真管理平台,由学校统一办理等保证明。)

(二)2026年11月9日17:00前,学院完成申报项目的政治审查、学术审查、公示后,报送项目申报书(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模板见附件3)、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至教务部指定邮箱。

(三)2026年11月15日前,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完成学校政治审查、学术审查意见、公示。

(四)2026年11月16日前,教务部统一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山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2026年11月16-20日,经山西省教育厅遴选后,入选项目负责人登录“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www.ilab-x.com)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完成与“实验空间”的数据接口联通和远程运行测试,保障项目后续开放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原创性及申报材料合规性,切实保证项目质量。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依托校级虚拟仿真管理平台,由学校统一办理等保证明。

六、联系方式

教务部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51-3176992;电子邮箱:tyutjwb3176992@126.com。

附件:

1.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3. 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模板)

4. 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