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晋教后勤【2013】40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和学校的部署和安排,各本科教学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安全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2013年12月2日起,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深入各实验室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章制度建设
1、组织机构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各实验室将安全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悬挂在醒目位置。
3、实验室安全台账要记录完整,特别是要有整改记录。
二、安全用电
1、实验室的用电线路和配置应规范、合理。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炉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
4、电器不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不得在实验室使用电炉及“热得快”等烧水、做饭。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实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报修。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应到有通风厨的地方处理。
2、有毒有害的废液和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不得随意乱扔乱倒或当废品出售,应统一处理。
教 务 处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