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本科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实行每学期初申报、在上课期间对申报教师进行学院同行评价和学校专家评价同时进行的方式。现将本学期的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1、凡本学期给本科生授课教师均可申报。其他条件见《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文件规定。
2、教师本人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个人申报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曾经荣获“本科教学优秀奖”二、三等奖的教师在有效期内可以再次申报,但只有在获得比前次更高奖项时,予以认可该奖项。
4、各学院将本学期申报汇总表于9月10日下午6:00前报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5、学院组织对所有申报教师进行同行评价(同行评价表见文件附件),同时,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教师进行随堂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