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校保【2013】14号)文件精神,各本科教学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实行校、院、实验室(中心)三级管理。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各单位应把所辖各实验室安全员的电话统一记录备份,各实验室房间的钥匙统一备用管理,以防应急情况下可随时使用。
二、实验室使用化学危险品及同位素要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关于危化品的管理规定。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干燥、通风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过期消防器材应及时更换。
四、要求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五、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进行实验,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至少有二人以上同时工作。
六、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寒暑假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七、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仪器所在房间的门窗要有防盗措施,钥匙由专人保管。
八、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如发生被盗、爆炸等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做好安全台账记录,由专人管理。
十一、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新进人员(包括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