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度减轻一线教师的工作量,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境,提高研究生和本科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发挥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对本科教学的辅助作用,学校将对本科课程(实验)教学环节设置教学助理岗位,本学期拟先从《高等数学》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设置开展试点工作。
一、 教学助理岗位的设置和原则
1.高等数学课程教学助理岗位是指承担高等数学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条件成熟后,实施网上答疑等教学辅助工作。
2.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助理岗位的聘用、审批、考核等工作。数学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教学助理岗位设置,原则上一个教学合班可配备一名教学助理。
4.教学助理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学校统一安排、按岗付酬、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原则。
二、教学助理岗位的职责、津贴及考核
教学助理要做好所带班的辅导答疑(每周4小时)工作,及时按要求批改作业,记录学生作业的情况,并向任课老师汇报。
教学助理的津贴按小时计酬,每小时10元,其中辅导答疑和网上答疑按实际时数计算,批改作业工作量按小时折算。
教学助理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学期末由数学学院对教学助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听取上课学生和主讲教师的评价意见。评价差的学生不能申请下个学期的教学助理岗位。
三、教学助理的申请条件和确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报名
1.数学专业研一或研二学生;
2.高等数学A(或工科数学分析)两个学期的成绩都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大二学生。
本次设教学助理岗位40人,申请报名的学生通过面试确定,择优录取,具体由数学学院组织实施。
四、日程安排
请各有关学院组织做好本学院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报名工作。各学院将报名汇总表及电子文件于9月24日前统一报送数学学院教科办。面试时间定在9月27日、28日两天的下午和晚上,面试地点在数学学院。具体面试安排见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
附件一:具有报名资格学生名单(大二学生)
附件二:学院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数学学院
201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