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一、二本工作量已由工作量系统计算完成,计算工作量的课堂教学数据和实践教学数据均由综合教务系统提供。教师请于7月3至9日登录教务处网站工作量系统查询。查询结果正确请到开课学院签字确认。如果工作量有误,请向教务处(办公楼617室,电话6018648)提出申诉。 另:申诉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教务处、下载专区、质量监控、工作量申诉表)
教务处 201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