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2]29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条件:
1.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对评估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
2.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能熟练掌握评估政策、方法技术;
3.作风严谨,工作勤奋,办事公正廉洁,能与他人合作共事;
4.身体健康,愿意并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5.按照“管办评分离”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评估机构在职人员不在推选范围之内。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此项工作。并于2012年7月6日12:00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主楼230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含一寸免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发至邮箱:zclgx@126.com。
学校将进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山西省教育厅遴选。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