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转发<关于遴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青年骨干教师短期出国留学研修的函>的通知》(晋教外函[2012]3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青年骨干教师短期出国留学研修的函》(留金办[2012]1004号)转发如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出国留学研修项目,并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主楼230室)。
附件:关于遴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青年骨干教师短期出国留学研修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