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2版培养计划修订进程,教务处已从课程名称、学时分配、课程归口等方面对全校各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统计比对,现下发核准后的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清单及本学院所承担课程一览表,请各学院组织计划制定工作组成员紧急进行二次修改。
一、具体要求
1、学分、学时分配、课程名、课程号、课程类别等信息请严格按下发的信息填入WORD版中。学科基础选修和专业选修请列出所开设的学时、学分和学生必须选够的学时、学分,且比例≥1.5.
2、 如列出“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程,前提条件是本学院应具备相应的授课教师。
3、实践环节:“心理健康教育”32学时写入“备注”一栏。
4、“矿山机电”是“采矿工程”专业的一个方向,请整合为“采矿工程”一个专业培养计划。
5、分模块的专业,学科基础选修和专业选修课程的罗列方式请参照2006版中机械专业的培养计划。
6、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计划和双学位培养计划按2006版培养计划中双学位计划的格式填写,其余请参照《2012版培养计划修订原则意见》。
二、提交材料及时间
1、各学院请严格按具体要求执行,如有课程等信息变动,3月22日前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6010171
2、3月22日,请各专业报送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5名,最好所在院校为985)的姓名、院校及联系电话。
3、3月27日前请提交培养计划WORD的电子版、培养计划纸质版2份和核准后的计划课程清单,纸质版均要求制定组组长亲笔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4、“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培养计划请按下发纸质版格式交EXCEL电子版、并按要求提交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审核时间及程序
请各学院缜密安排,认真修订。此次提交版本我处将公布于教务处专栏中,并全部外送审核论证,如审核不合格,将在学校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