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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04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7]25号),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在每年的4月份开始。为做好2018年度学生转专业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级在籍本科生

2016级、2017 其他类别学生(专长生和特殊生)

二、申请条件:

二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的(含10%)可申请转专业,参见教务处网站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接收计划:

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汇总表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进度

1、提交转专业申请

417日前,学生根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登录教务处网站上的教学管理系统/转专业管理,按要求填写后,将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420日前,学院根据转专业有关条件,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处。

3、拟接收学院预录取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423日前将学生名单转各专业所在学院。

425日前各学院根据转入计划,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由高到低,完成学生第一志愿录取;427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第二志愿录取,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教务处。

4、名单公示

5月中旬,教务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名单,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其他类别学生包括专长生和特殊生。

一、专长生

专长生指经学校认定学生在某一专业上有明显专长,或者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相应专业方面的论文,或发明专利,或在省级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等),申请时需附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

二、特殊生

1.学习困难: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无法继续完成原专业学习任务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法学和文学门类的限定专业,申请时需同时提交转专业申请表、转专业申请书和成绩单。

2.身体原因:入学后由于身体健康原因(身体疾病,应提供由太原市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书以及校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原则上可申请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如本学院无合适专业,可从生源省份入学当年录取分高的专业转入录取分低的专业。

其他类别学生转专业工作不在网上办理,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转专业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转专业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中),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后,于4月17日之前送教务处审核,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后,报送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6018448